科研院转发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尖兵”“领雁”研发攻关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单正英审核:终审:发布时间:2021-07-29浏览次数:1821

各有关学院(系)、各位老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两院院士大会、中国科协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推进“项目、基地、人才、资金”一体化配置,落实“以应用研究倒逼基础研究,以基础研究引领应用研究”两张清单攻关任务,全面实行“揭榜挂帅”“赛马制”,加快攻克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强化科技自立自强,支撑高水平创新型省份和科技强省建设,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中的支撑引领作用,浙江省科技厅根据《浙江省重点研发计划暂行管理办法》(浙科发规〔2019110号)、《浙江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浙财科教〔20197号)、《2022年度尖兵”“领雁研发攻关计划项目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于近期启动2022年度尖兵”“领雁研发攻关计划项目申报工作。(通知链接:http://kjt.zj.gov.cn/art/2021/7/27/art_1229225203_4694583.html)

请各有关学院(系)根据通知要求,组织相关团队认真研读攻关榜单,严格对照攻关榜单的研究内容、绩效目标覆盖情况、条件要求等组织项目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围绕建设“互联网+”、生命健康和新材料三大科创高地和抢占碳达峰碳中和技术制高点,聚焦十大标志性产业链、未来产业等重点领域,兼顾社会公益等重大技术需求,公开征集、凝练形成“尖兵计划”、“领雁计划”和其他类(重大社会公益等)榜单。“尖兵计划”榜单实行分领域滚动发布,本批榜单包括“面向安防监控的超高清低延迟AVS3视频编码芯片119个榜;领雁计划和其他类(重大社会公益等)榜单,包括面向新一代视频监控的慧眼系统”等237个榜(详见附件1)。

组织方式包括竞争性分配、择优委托和“悬赏制”。竞争性分配采用网络评审、会议论证评审、综合评价、集体决策等程序遴选揭榜单位。择优委托采用会议论证评审、处室联审、集体决策等程序遴选揭榜单位。“悬赏制”采用事后补助方式。对优势单位相当、存在多种技术路线可能且战略急需的项目开展赛马制竞争,并行立项、限时攻关、好中选优。赛马项目实施过程中,定期考核,优胜劣汰或组织多家单位“强强联合”共同攻关。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和申请人要求

1.“尖兵计划”榜单项目申报“不设门槛”,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无注册时间要求,但应具有相应的研发投入和研发能力(一般应建有研发平台)。其中,采用择优委托方式的,原则上应由建有相关领域的重点实验室、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研究院等省级及以上创新平台申报,其依托单位应为在国内省内有明显优势,创新实力和协同攻关能力强,有基础、有条件在相关领域取得重大关键核心技术突破的优势单位。

揭榜立项后,揭榜单位须签订“军令状”,对攻关目标、“里程碑”节点、攻关时限、技术/产品具体指标等进行约定,承诺按照对标单位的领先技术或产品要求,开发出符合条件的技术/产品并在最终用户单位实现应用。未能如期按要求完成攻关目标的,将按照项目管理规定接受统一处置。在揭榜攻关期间,开展里程碑节点考核,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调离或辞去工作职位。项目验收将通过现场验收、用户评价等方式,一般在真实应用场景下开展绩效评价,并将最终用户意见作为重要考量。

2.领雁计划榜单、其他类(重大社会公益等)榜单项目,申报单位一般应建有创新平台载体。

3.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如非申报单位在职人员,应由申报单位出具赋予其管理项目实施的授权书。申报“尖兵计划”榜单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无年龄、学历和职称要求,应具有相应的研发能力。申报其他榜单项目,在项目实施期内将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院士为70周岁),原则上不得申报,如确需申报,应由单位出具允许申报且能确保项目履约实施的承诺书(如返聘、延迟退休等)。

(二)申报限项要求

1.同一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在研各类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数原则上为1项、最多不超过2项。作为项目主要参与人(除项目负责人外,排名前3的参与人)在研项目数原则上为1项、最多不超过2项。

2.承担在研应急攻关任务、对口帮扶项目、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项目、省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项目、省杰青项目、省万人计划项目的,不纳入申报限项范围。

3.有强制终止项目需退缴财政经费、且经催缴仍未退回的单位不得申报。

4.列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名单,或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存在联合惩戒记录、可能影响项目实施的申请人及申报单位不得申报。

(三)立项限项要求

同一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及同一企业,同年度立项各类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不超过1项(含农业新品种选育专项课题负责人)。

(四)优先支持项目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予支持:

1.头部企业与省实验室(之江实验室、西湖实验室、湖畔实验室、良渚实验室、甬江实验室、瓯江实验室)等高能级创新平台联合申报的项目;

2.重大创新平台载体、顶尖人才团队的依托单位与头部企业组建任务型、体系化创新联合体开展研发攻关的项目;

340周岁以下青年科研人员申报的项目;

4. 鼓励充分利用国际、港澳台地区、长三角区域等优势力量开展联合攻关。

三、实施期限和经费补助

项目实施期一般为3年左右(尖兵计划榜单项目为1-3年),财政补助经费分期下达,首期拨付60%左右,中期检查后拨付40%左右。对赛马项目,首期给予30%经费支持,按期开展对比评估,绩效不及预期的取消后续资助。尖兵计划榜单项目原则上最高补助1000万元,其他榜单项目原则上最高补助500万元。

1.竞争性项目。由高校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等事业性质单位牵头联合企业共同申报的,自筹经费不低于省级财政补助经费;由高校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等事业性质单位独立承担的,可给予100%的财政资金补助。

2.择优委托项目。由依托建有平台载体的高校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等事业性质单位联合企业共同申报的,自筹经费不低于省级财政补助经费;由依托建有平台载体的高校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等事业性质单位独立申报的,自筹经费不低于省级财政补助经费的20%(自筹经费可包括202071日起的前期研发投入)。

项目申报后,研发主要指标和总研发投入原则上不予调整,财政补助经费不足部分由申报单位自筹补足。

四、择优推荐要求

根据科技厅通知要求,我校按申报项目计划类别采取不设限和择优推荐结合的方式组织申报。其中:

1.申报“尖兵计划”榜单且绩效目标全覆盖(标*榜单)的不设推荐限额。

2.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协同攻关及示范榜由每个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择优推荐3项,均不计入择优推荐数。

3.其他榜单按要求实行限额申报。

五、申报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报送申报意向。各学院(系)于82前上报项目申报意向汇总表(附件2)。

(二)校内论证及评审。

1.对于绩效目标要求全覆盖、不限额推荐的“尖兵计划”榜单(标*榜单),请各学院(系)组织项目申请人于815前完成网络系统填报并提交。学校将于8月中下旬组织专家论证,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2.对于其他实行限额申报的榜单,请各学院(系)组织项目申请人于87前上报项目预申报表(附件3),逾期不予受理。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校内评审,遴选推荐项目并通知项目申请人进行填报。

(三)网络申报。项目申报人请登录浙江省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部门服务(省科技厅)-业务类型(计划项目),选择“‘尖兵’‘领雁研发攻关计划项目管理(原省级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管理),点击在线办理。系统于202182日开放填报。

(四)申报管理。请各学院(系)强化主动服务,对申请人和申报单位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项目申报单位应承诺本次申报项目的主要研发内容未获国家和省级有关部门立项支持,避免重复立项、重复支持。

(五)申报截止时间。各学院(系)请于2021827日前在浙江省政务服务网申报系统中提交申报材料。

六、其他事项

(一)申报项目应当对照榜单中明确的榜单名称、研发内容和目标进行申报,符合各榜单的具体申报条件(详见附件1),有明确技术应用示范和产业化任务的产学研合作项目,应当有具备相应示范和转化产业化条件的企业或应用单位合作申报。

(二)项目内容须真实可信,不得夸大自身实力与技术、经济指标。各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项目一经立项,将根据申报书内容转化生成合同书,无正当合理的理由不予修改调整。

(三)申报项目的可行性报告中应严格回避项目申报单位、参与单位及项目组成员的相关信息,以确保专家评审的公正性(可行性报告模板可在系统下载)。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包含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或申请人要求保密的内容,如涉密需脱密后提交。

(四)申报项目拟购置50万元及以上科研仪器的,需提交《新购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申请表》(申请表模板可在系统下载)。

(五)为减轻科研人员负担,便于科研人员集中精力开展项目研发工作,项目承担单位可按需设置科研助理岗位,选聘科研助理从事科研项目辅助研究、实验(工程)设施运行维护和实验技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学术助理和财务助理等工作。科研助理相关经费支出,可按规定在科研项目经费中的“劳务费”科目及结余资金里支出。

(七)项目实施过程中凡涉及人体被试和人类遗传资源、实验动物的科学研究,须严格执行《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浙江省实验动物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七、科研院联系人

高新部(工业领域):刘剑蕾,88981187kyyljl@zju.edu.cn

农社部(农业、社发领域):王芳展,88981029wfz@zju.edu.cn

 

附件1:2022年度“尖兵”“领雁”研发攻关计划项目榜单.docx

附件2:项目申报意向汇总表.docx

附件3:浙江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预申报表.docx

 

 

                                               科学技术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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